【春梅普法】禁毒宣传进社区、公开宣判贩毒案,湘西古丈法院“国际禁毒日”活动这样开展!
2025-06-27 11:33:3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傅焱豪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103

新湖南客户端6月27日讯(通讯员 郑湘 彭霏莹)6月25日至26日,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人民法院开展“国际禁毒日”普法宣传系列活动,“春梅普法先锋队”向社区群众普及毒品危害及法律知识,公开宣判贩卖国家管制药品案件,筑牢全民禁毒防线。

禁毒宣传进社区,提升全民防毒意识

6月25日,古丈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、县检察院等单位到红星社区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。

“毒品不仅摧毁个人健康,还会破坏家庭幸福,甚至危害社会安全。”活动现场,“春梅普法先锋队”通过设立禁毒知识展板、发放禁毒宣传资料、现场讲解和提供咨询等多种形式,用通俗的语言释明关于毒品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,深入浅出地讲解毒品的种类、特征、危害及防范要点,并结合真实的案例,剖析毒品给个人、家庭、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,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“致命陷阱”,有效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,让法治意识和禁毒理念深入人心。

“如何才能识别毒品的伪装呢?”干警对群众关心的识毒、防毒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,重点介绍了“奶茶粉”“跳跳糖”“邮票贴纸”等新型毒品的特征,帮助大家认识到新型毒品的隐蔽性和伪装性,提醒大家在生活中要提高警惕,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品、饮料,同时家长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,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,自觉抵制毒品诱惑,坚决防止滥用药物,共同营造“健康人生、绿色无毒”的社会氛围。

现场群众纷纷表示,禁毒宣传很有意义,现在的新型毒品防不胜防,通过宣传能让大家知道更多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,今后也能更好地防范毒品,远离毒品危害,共同抵制毒品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。

公开宣判贩毒案,贩卖管制精麻药品获刑

6月26日,古丈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案件。被告人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经审理查明,2017年,被告人赵某在安徽省某医院麻醉科担任麻醉医师时,发现销售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有利可图,遂从上线齐某某(另案处理)等人处购买到咪达唑仑注射液等国家列管的精神麻醉类药品,然后通过QQ群、微信好友等网络途径多次向不特定人员进行贩卖,从中获取毒资共计7857元。

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,明知咪达唑仑、三唑仑片属于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,仍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通过网络多次向多人贩卖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经综合评判,古丈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三年一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8000元,追缴全部犯罪所得。

“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,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,长期服用会形成依赖。广大群众务必要增强对精神药品的认知与了解,切不可因一时贪念或无知而涉足精神药品类的非法交易活动。近年来,古丈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‘零容忍’,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强化禁毒宣传的同时,切实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效。据统计,近5年来,古丈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3件,判处罪犯48人,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。”古丈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表示。

下一步,古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,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,从源头上增强群众拒毒意识,为推进平安古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
责编:傅焱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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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古丈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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